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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 新疆新增84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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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27  作者:田世英
核心提示新疆信息网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新疆文化遗产保护,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定公布,新疆新增84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文物局
        新疆信息网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新疆文化遗产保护,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定公布,新疆新增84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1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文物局了解到,根据最新核定公布的第八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有82处古遗址和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中古遗址绝大部分是处在戈壁滩上的烽火台,比如柴窝堡湖烽火台、新疆化肥厂烽火台、永丰乡烽火台、乌拉泊村烽火台等,年代为汉代至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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