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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研究生导师违反师德一票否决 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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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10  作者:田世英
核心提示新疆信息网讯: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新疆信息网讯: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意见》指出,要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针对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意见》强调要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是研究生导师必须满足的三大基本素质要求。文件还明确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具体包括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等七个方面。
        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健全。《意见》提出,要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把立德树人纳入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评价。
        明确表彰奖励机制,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评价考核结果,作为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鉴定、引导、激励和教育功能。
        落实督导检查机制,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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