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信息网讯:乌鲁木齐进一步放宽保障房申请标准。保障房人均月收入标准由2850元以下(含)调整为3085元以下(含),上调235元。
2月27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2月11日起,乌鲁木齐正式调整2018年度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3085元以下(含)。人均住房面积申请标准不变,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仍为人均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以下。
据悉,乌鲁木齐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993元,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82.75元。为惠及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3085元以下(含)。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马晓东说,今年放宽保障房收入申请标准后,可计划新增3000户家庭能够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这是乌鲁木齐市连续第七次调整保障房月收入申请标准,最初保障的是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住房)最早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是156元,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月收入标准是700元,现在保障范围扩大到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标准扩大了近20倍,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早已实现。
得知公共租赁住房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八道湾居民刘新成非常高兴,“前面就想申请公租房,但收入超标了。调整后就能符合公租房标准了。”
刘新成一家三口,孩子上小学,他和妻子每月的工资加起来8900多元。按照最新调整的保障房标准,三口之家,月收入9255元(3085×3)以下都可申请保障房。
自2007年乌鲁木齐市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以来,通过多措并举的方式初步建立了以公租房为主体,租赁补贴、经济适用房为补充的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累计十多万名中低收入者住进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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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多项举措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保障房申请家庭审核时限最快压缩至7至10个工作日、一年不少于10次摇号分配……今年乌鲁木齐将通过多项举措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2月27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乌鲁木齐将通过调整保障房申请标准、缩短申请审核流程、加快摇号分配频率、优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等措施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为了让住房保障申请家庭能够快捷获得住房保障,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计划在2018年上半年将申请审核时限从原有的2-3个月时间压缩至7至10个工作日。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马晓东说,去年已经压缩保障房申请家庭的审核时限,从原来的至少半年压缩至2-3个月,今年还将进一步简化程序,最快压缩至7至10个工作日审核完成,一般情况都在1个多月内完成审核。
同时,进一步加快摇号分配频率,争取每月进行1次,一年不少于10次摇号分配,从而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利用率,减少空置房屋产生,确保保障家庭能够快速解决住房问题。对保障房申请家庭来说机会更均等。
2017年,乌鲁木齐创新工作方式,调整了保障房摇号分配方式。6次摇号仪式分配了9000户家庭,比2016年多分配了3000多户家庭,2016年摇号分配户数为5428户。
可以说乌鲁木齐保障房分配方式已实现常态化,让更多无房居民入住新房。
对于轮候的保障房家庭,将优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形式,拟与相关部门协调,变现有一年两次发放为按月发放,减少保障家庭经济负担。
目前,居民申请保障房时全面实行先录入后审查方式,即先将申请家庭信息录入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再根据管理系统判定及工作人员业务判定,然后申请家庭提供相应必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