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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乌鲁木齐无液化气使用证明将不能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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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02  作者:田世英
核心提示新疆信息网讯:从4月1日起,乌鲁木齐无液化气钢瓶使用证明的用户,燃气企业将无法正常为其换气。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乌市液化气市场,乌市两家准入开展液化气经
        新疆信息网讯:从4月1日起,乌鲁木齐无液化气钢瓶使用证明的用户,燃气企业将无法正常为其换气。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乌市液化气市场,乌市两家准入开展液化气经营的企业严格落实液化气钢瓶使用实名制和液化气钢瓶加贴二维码工作。
        乌鲁木齐所有液化气用户必须到所属社区开具液化气使用证明,并到这两家燃气企业办理供气证,所有液化气钢瓶必须加装陶瓷二维码。若钢瓶未安装陶瓷标签,请与换气站或换气员联系,置换已安装陶瓷二维码气瓶。液化气钢瓶加装陶瓷二维码的工作将于2018年4月30日结束,2018年5月1日后所有未安装二维码的钢瓶将进行回收报废处置。
        乌鲁木齐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提醒,请还在使用未安装陶瓷二维码钢瓶的广大液化气用户相互转告,并尽快与所属供应站或送气员联系,置换已安装陶瓷二维码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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