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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纳入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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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08  作者:田世英
核心提示新疆信息网讯:根据乌鲁木齐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结论,机动车排放PM2.5占比为19.6%,氮氧化物占比为50%,尾气污染成为影响乌鲁木齐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
       新疆信息网讯:根据乌鲁木齐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结论,机动车排放PM2.5占比为19.6%,氮氧化物占比为50%,尾气污染成为影响乌鲁木齐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6月7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机动车污染防治已纳入2018年地方立法项目,《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进入审议阶段。
       有科学依据表明,硫酸盐在PM2.5中占比最高,氮氧化物会加速硫酸盐形成,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有利于精准治霾。
       氮氧化物的主要来源在于燃煤,包括燃煤电厂、工业锅炉和烧散煤,另外还有机动车。我市成为全国首个气化城市后,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氮氧化物主要来源。
       近几年,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年均增长10万辆以上,目前已达109万辆,乌鲁木齐有100多万个家庭,这就意味着平均每个家庭拥有一辆车。市环保局局长戴晶说:“加快立法,严控机动车污染势在必行。”
       截至2017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1亿辆。从分布情况看,全国有53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24个城市超200万辆,7个城市超300万辆。北京、深圳、成都、西安等地已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地方法规。
       依据《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借鉴内地省市经验,新法规或将涉及高污染车辆限行、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绿色公交体系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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