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汽车资讯

国家新能源补贴新政实施 续航低于150公里车型停止补贴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发布日期:2018-06-13  作者:田世英
核心提示新疆信息网讯:根据此前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自6月12日起,我国将
      新疆信息网讯:根据此前由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 通知》,自6月12日起,我国将开始施行新的新能源车补贴标准。其中,续航150公里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车将不再享受国家补贴。
QQ截图20180613184442
       在今年2月1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中,明确了2018年新能源车的国家补贴标准,并 设立了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2017年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 车和专用车按2017年对应标准的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新政策中,还进一步对新能源车的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进行了规定,高能量密度的车型将获得的补贴金额相对更高。其中规定,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 低于105-120Wh/kg的车型按0.6倍补贴、120-140Wh/kg的车型按1倍补贴、140-160Wh/kg的车型按1.1倍补贴、 160Wh/kg及以上的车型按1.2倍补贴。
       除国家补贴之外,在各个新能源推广地区也将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再执行地方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不得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50%。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商家合作
商家入驻
广告服务
企业建站
官方微信
帮助中心
纠错建议
免责声明
服务条款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Copyright©2009-2018 XJ114.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乌鲁木齐世纪金鼎网络文化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访问和使用新疆黄页,即表明您已完全接受和服从我们的用户协议。新ICP备12002129号-3 新疆通信管理局备案:新ICP备1200212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