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有关精神,兵团人社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提高兵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是落实党中央“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总体要求,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调节城乡收入分配,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
《通知》要求,各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确保将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各师市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及师市所在地州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并将师市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情况报兵团人社局、财政局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