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焦点头条

2月起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 参保人待遇不受影响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发布日期:2020-02-24
核心提示  新疆黄页网讯: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明确自2月起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
  新疆黄页网讯: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明确自2月起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待遇不受影响。

《意见》明确,自2020年2月起,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可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由各省指导统筹考虑安排。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同时持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确保待遇支付,实施减征和缓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各省指导统筹地区根据实际,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制定具体政策。经初步匡算,若全国普遍实施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左右。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商家合作
商家入驻
广告服务
企业建站
官方微信
帮助中心
纠错建议
免责声明
服务条款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Copyright©2009-2018 XJ114.NE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ESTOON版权所有
访问和使用新疆黄页,即表明您已完全接受和服从我们的用户协议。新ICP备12002129号-3 新疆通信管理局备案:新ICP备1200212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