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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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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0-17
核心提示新疆黄页网讯:目前,乌鲁木齐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经可以开始正常缴费参保,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若超过这个
       新疆黄页网讯:目前,乌鲁木齐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经可以开始正常缴费参保,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若超过这个时间缴费,则要从明年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缴费期长,很多参保居民、市民并不着急缴费,但此项费用关乎医疗保障,建议尽早缴完比较妥当。针对大家关心的缴费标准,缴费渠道,缴费方式等,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也有了明确答复。

10月1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21年度乌市城乡居民医保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2021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若城乡居民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医保待遇则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乌市城乡居民医保费个人预缴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380元;成年残疾人、未成年人(含大中专院校学生)每人每年缴费260元;未成年残疾人每人每年缴费170元。

城乡困难居民,2021年度个人预缴标准为:成年特困供养人员缴费260元,孤儿、未成年特困供养人员缴费170元,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代缴。

成年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三老”人员个人缴费52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208元;未成年个人缴费34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136元。成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缴费130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130元;未成年个人缴费85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85元。

需要提醒的是,若城乡居民在2021年6月30日后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成年人、未成年人、成年残疾人、未成年残疾人将按照筹资标准全额缴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人员、建档立卡人员、低保边缘对象、“三老”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不变。

此外,新生儿1周岁内可随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都可按规定享受报销。

据了解,2019年,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改革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医疗保障脱贫攻坚,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倾斜政策,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96.6%,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同时,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负担。

今年,乌鲁木齐市将通过全面摸清各类应参保人员情况,做到精准施策,有的放矢地督促未参保人员及时参保,对未参保原因要逐一登记,确保一户不落、一人不落。

乌鲁木齐开通线下线上五类缴费渠道,分别为:

一、移动在线缴费。缴费人通过新疆税务APP、云闪付APP、微信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招办社保”)、支付宝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以及部分支持缴费的商业银行手机APP可以完成在线缴费。

二、窗口申报缴费。缴费人可前往就近的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税务征收窗口刷卡缴费。

三、社区、乡镇就近办理。缴费人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片区或社区、乡镇劳保站(所)进行刷卡或扫码缴费。

四、自助终端缴费。缴费人可通过部分支持缴费的商业银行的柜台和自助缴费终端等方式实现缴费。

五、税务部门批量划扣缴费。针对缴费人已签订社会保险费委托扣款协议的,由税务部门批量从指定账户批量划扣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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