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下达了2017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我区中央预算内资金8.39亿元,人均补助1万元,用于支持8.3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住房建设。
目前,自治区发改委已将第一批6.788万人住房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到相关地(州)、县(市、区),并对接国开行新疆分行、农发行新疆分行落实融资资金。各地州正抓紧对县市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改委将严格执行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住房建设面积标准,避免搬迁群众因建房而举债、因建房影响脱贫。同时,强化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考核,确保投资合规、高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