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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近一个月交通伤亡事故下降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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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29
核心提示新疆信息网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3月26日至4月27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以来,通过严查严处,全市范围内伤亡事故呈现下降趋势,交通事故数下降了近三成。
      新疆信息网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3月26日至4月27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以来,通过严查严处,全市范围内伤亡事故呈现下降趋势,交通事故数下降了近三成。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呈现上升趋势,增两成。

4月28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关建奇介绍,3月26日至4月27日,乌鲁木齐市共发生伤亡事故53起,较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减少30%。

“在专项整治期间,我们发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有所上升,共发生2384起(不包括快处快赔)。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增加了408起,上升了20.65%。”关建奇表示。

对此,关建奇分析说,这和乌鲁木齐季节事故特征有关。据往年统计,春、夏两季,尤其是盛夏到秋末历来是乌鲁木齐事故多发尤其是伤亡事故的多发期。冬、春两季的过度期,伤亡事故则比较少的。

关建奇表示,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从春季开始到夏季是乌鲁木齐轻微事故多发高发的季节。

据介绍,从事故原因分析,主要是机动车和行人不按规定行造成的。“我们以前都很清楚醉驾、无照驾驶、超速等重点违法行为造成伤亡比较多。现在逐步转变为机动车不避让行人,或者行人在机动车道突然横穿造成伤亡事故。”关建奇分析说。

另外,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了解到,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大,导致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强行加塞等违法行为增多,是轻微事故上升的重要因素。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生在天、沙、新、水四个主城区,在这些城区道路上,刮擦事故比较多。而伤亡事故多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关建奇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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