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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规范方案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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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23  作者:田世英
核心提示新疆信息网讯:记者近日从中国残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
       新疆信息网讯:记者近日从中国残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同意,作为语言文字规范发布,将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我国有三千多万听力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手语和盲文是他们使用的特殊语言文字,是国家语言文字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是增进残健间、地区间交流,促进教育、文化、信息化等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条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补充,其规范化是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文化事业、残疾人事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进行了一系列手语和盲文的规范化工作,成绩显著。《国家语言文字“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把手语盲文规范化作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内容”。国家语委与中国残联于2010年共同设立重大科研项目,支持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规范标准的研制。2015年,“国家通用手语标准”和“国家通用盲文标准”两个重大课题顺利结项,形成《国家通用手语方案》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两项成果,在全国55个单位(含特教院校、残疾人专门协会、盲文出版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年半的试点,并在试点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
       《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手语盲文规范化工作的总结、继承和提升,也是信息化时代手语盲文规范化工作的新起点。《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的发布,是国家通用语言的丰富和补充,是对听力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使用手语和盲文的语言权利的保障;为他们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提供便利,将进一步加快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进程,极大促进残疾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两项规范近期已分别由华夏出版社和中国盲文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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