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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实施16岁以下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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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02  作者:田世英
核心提示新疆信息网讯:8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启动实施16岁以下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项目。具有本市户籍的0-16岁有康复需求的视力障碍、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少年,可享
       新疆信息网讯:8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启动实施16岁以下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项目。具有本市户籍的0-16岁有康复需求的视力障碍、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少年,可享受救助项目。
       该政策填补了乌鲁木齐市7-16岁视力障碍、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少年救助项目空白,也让0-7岁儿童可普遍享受救助项目。
       当日,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乌鲁木齐市16岁以下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项目细则(试行)》(简称《细则》),并启动康复救助申请工作。
       此次救助的人群为16岁以下,具有乌鲁木齐市户籍经市定点残疾评估机构确诊有康复潜力,有康复需求且家庭成员配合的残疾儿童少年。
       具体救助项目和标准为视力残疾康复:为低视力残疾少年验配助视器,并进行康复矫正训练。在低视力定点医院、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点进行康复训练和购置助视器的,每名平均救助2000元。
       脑瘫康复训练:每名每年平均救助13200元,其中康复训练12000元,矫形器1200元;机构康复训练不少于10个月。
       智障孤独症康复:每名每年救助12000元,用于10个月康复训练。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可由家长(或监护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户口本、身份证到所在区(县)残联领取相关材料提出救助申请,区(县)残联完成材料审查核实工作,符合条件的报市残联审批。
       乌市目前有残疾人10.67万,在视力障碍、脑瘫、智障孤独症残疾人群中,0-7岁阶段可享受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救助项目但名额有限,7-16岁阶段没有相关救助项目。
       市残联理事长李虹介绍,作为市委和市政府的民生工作,项目的实施让符合条件的16岁以下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减轻了家庭负担、得到了实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格外关爱和格外关注。
       据了解,目前国内只有西安、上海、青岛等少数城市有针对7至16岁残疾少年康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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