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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扩大至所有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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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1-22
核心提示  新疆黄页网讯:1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召开的医改、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2020年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先诊疗、后付费、取消住院押
  新疆黄页网讯:1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召开的医改、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2020年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先诊疗、后付费、取消住院押金”和“一站式结算”制度将扩大到全区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

“住院先看病后付钱,出院结算一步到位,不用跑冤路,咱们老百姓看病越来越方便。”近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三道河乡大柳树村村民罗英在霍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咨询时说,她父亲查出患有白内障到医院治疗,办理住院时获悉,霍城县全县范围已经实施了“先诊疗后付费”,办理住院不再需要交住院押金,出院时还可以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所有报销都在医院窗口解决。

据了解,2017年新疆实施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所在地州市合作医院,“先诊疗后付费”,不需交押金就能住院治疗的服务模式。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改进完善全区新时期医疗卫生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先诊疗后付费”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同时,结合“一站式”结算便民举措,有效减轻了患者看病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

“2020年,我们将这一便民惠民的医改政策对象,扩大到全区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改处处长冯东介绍,这意味着下到幼儿、上至老人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均可享受该政策。同时,在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的住院押金上,也进一步规范实现了住院首次押金3000元、2000元、1000元的政策,即自治区三级医疗机构不超过3000元押金,地(州、市)级的医院不超过2000元,县级医院不超过1000元。通过扩大实施范围、规范制度管理流程,进一步减轻患者经济压力、提升服务质量,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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