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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强化处方点评监管,让老百姓安全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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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23  作者:田世英
核心提示新疆黄页网讯:9月22日,我们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获悉,2019年九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首次从自治区层面出台了《自治区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工作管理规定(暂行)》(
        新疆黄页网讯:9月22日,我们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获悉,2019年九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首次从自治区层面出台了《自治区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工作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为《规定》),对开具不合理处方、存在不合理用药行为的医师开展约谈,对情节严重的限制或取消处方权等处分,强化处方点评监管,让老百姓安全用药。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张晓明说,目前自治区通过现场和远程培训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了合理用药和处方点评的培训,近期还要组织临床药学专家进行现场业务指导。
       何为处方点评?处方点评是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该《规定》适用于自治区二级及以上医院,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执行。
     《规定》提出,自治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结合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重点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监控)治疗药物、激素、高价医保、高价自费、超常使用药品等临床使用情况的专项点评,并建立健全专项处方点评制度。鼓励各地根据各类医疗机构情况开展联合专项处方点评。
       门诊处方和病房(区)医嘱单的常规点评、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等至少每月一次。其他专项处方点评至少每季度一次。
       “做好这些就是降低老百姓的负担,让老百姓少吃药。”张晓明说,《规定》中明确,对于开具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医疗机构应当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开具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一个考核周期内(2年)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
       张晓明说,下一步,自治区将继续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合理用药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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